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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规范本院教师的教学行为,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,杜绝在职教职工违反师德的行为,切实加强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的建设,充分发挥监督效能,严格惩处师德失范行为,致力于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,本院特此公布监督举报渠道,以便全面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。
日常管理责任人:代居念,
举报电话:027-81317216,
党委书记张吴涛邮箱:zhangwutao@hifa.edu.cn,
院长王灵毅邮箱:wanglingyi@hifa.edu.cn。
艺术教育学院
2025年3月24日